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见附件1),学校决定启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四个服务”,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以多元分类评价为抓手,通过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充分展示党的十九大以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成就,推动高校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上迈出更大步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更大贡献。
二、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全国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重点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研究,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新兴和交叉学科研究,体现继承性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专业性研究,有力提升哲学社会科学国际影响力研究等方面的最新成果。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三、申报资格与要求
(一)申报者资格
(1)申报期间人事关系在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均可申报。
(2)在高校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的兼职人员,成果发表时署名单位标注兼职高校的,可从兼职高校申报。
(3)申报者原则上应是申报成果的作者或者合作成果的第一署名人。合作成果在征得其他作者同意、且第一署名人未作为申报者申报其他成果的情况下,可由第一署名人以外作出主要贡献的作者申报,但获奖后奖励证书中的排名仍以成果的实际署名顺序为准。合作成果未征得其他作者同意的不能申报。
(4)已故作者的成果,系在本届评奖申报时限内首次公开出版、发表的,经法定继承人同意,其独立完成的成果,可由作者生前所在单位提请申报;其作为第一署名人的合作成果,可由其他作出主要贡献的作者申报。
(5)每位申报者限申报一项成果;合作成果限一人申报,或以课题组名义申报。第一署名人为同一人的多项成果,不得分别由不同申报者同时申报本届成果奖。
(6)青年成果奖申报者成果出版、发表或被采纳时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内。
(二)参评成果资格与要求
(1)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以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为准。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学术文集(含论文集),在本届评奖申报时限内公开出版且首次发表内容不低于50%的,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论文作者以单篇申报。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单篇论文申报。
(6)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原则上应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采纳或应用证明以及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
(7)普及读物奖申报成果形式为著作,应提交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8)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时应有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应附有主要内容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摘要。
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时应有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应附有主要内容的中文摘要。
(三)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存在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问题的成果。
(2)成果作者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师德师风受到惩处的。
(3)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4)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特别是涉密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
(5)教材和教辅。
(6)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四、申报名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根据上级部门给定名额申报相应数量的申报材料。
五、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下载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评审表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提交给本单位科研秘书。
(二)各单位科研秘书收齐材料后,同时汇总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见附件3),最后统一交至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学校材料收齐后,将经过校内评审、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审定、公示等程序后,按照上级部门给定名额上报相应申报材料。
六、纸质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著作中的译著类成果需另附原著或复印本3份。申报评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统一A4正反面打印装订,一式8份。
(2)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A4正反面打印装订。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申报时在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的同时,需提供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并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将输入DOI地址后查询得到的网页打印出来,作为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七、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纸质申报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16:00,同时与纸质版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材料(申报表doc、成果pdf和证明材料pdf)发送至libing021@shnu.edu.cn, 学校公示结束后,未入围的申报材料可以取回,入围的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未尽事宜参考附件申报答疑(见附件4)和实施办法。
注意:《申报评审表》请使用Windows版本的微软Word,不要使用WPS或MacOS版的Word;工作单位一栏,只有申请者人事关系不在高校的才需要填写,校内人员为空是正常现象;主要作者应包含申报者,不得为空,有多人时,应逐一添加并排序,不要将多个作者姓名写在一起(一行)。最后,进行“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操作,待出现“解除文档保护”按钮时,保存文件。Word说明页无须打印。
电子版除申报评审表Word外,请提供成果全文(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以供评审专家审阅)和证明材料PDF,允许有多个,但每个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且文件格式必须是PDF格式。有问题及时联系社科处。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行政楼701室
联系人:李冰冰
联系电话:021-64326318
电子邮箱:libing021@shnu.edu.cn
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社会科学管理处
2022年12月7日
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附件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附件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
附件4: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