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的通知》(沪府办规〔2020〕18号),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陆续发布《关于发布〈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决咨奖委〔2021〕1号)、《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通知》(沪决咨奖委〔2021〕2号)和《关于公布〈关于第十三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决咨奖委〔2021〕3号),正式启动第十三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根据市评奖办的具体要求,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的评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完成并符合评奖有关规定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等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等争议以及尚处保密期的研究成果,不属于评奖范围。
二、申请奖项的规定
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简称研究成果奖)奖项设置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单项奖。实行分类申请:研究成果奖(除单项奖外)申请对象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单项奖为内部调研奖,申请对象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成果第一完成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三、申报数量规定
1、为充分发挥评奖对决策咨询研究工作的推进作用,本届评奖规定:单位或个人申请奖项,同一第一完成人的成果,申请数量不能超过两项,凡超限申请均无效。
2、上海市党政机关现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不可以成果第一完成人身份申请奖项。
3、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的申报数量没有限项。
四、申请程序及要求
(一)学校预审阶段
1、申报者请下载并填写《第十三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1),并于10月22日前将书面《申请书》(一式3份,不包括附件材料)交至社科处701室。
学校社科处申报材料联系人:杨宝华,联系电话:64326318。
2、学校拟定于10月25日左右邀请专家进行针对性辅导,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申报的老师积极参加,这个环节很重要。
3、预审后,根据专家的意见修改完善后,进入下一阶段:网上填报环节。
(二)网上填报阶段
1、网上申请系统
本届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全部通过“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系统”申报,评奖系统网址:pj.fzzx.sh.gov.cn。
申请入口一:请直接登录“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网上申请系统”(网址为:http:// pj.fzzx.sh.gov.cn)。
申请入口二:请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点击“评奖工作”栏目,再点击左下的“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申请入口”。
2、申报人(第一完成人)系统注册
单位注册后,成果第一完成人应完成用户注册,并实名认证。
具体操作如下:
(1)方式一:在系统登录页面,点击“申请用户登录”——“注册账号”,根据提示填写注册信息,提交并完成实名认证后,即完成注册。
(2)方式二:在系统登录页面,点击“申请用户登录”——“一网通办登录”,可使用“随申办”APP扫码注册。
3、在线填报
第一完成人注册成功后,即可创建申请书并根据提示在线填写。填写前,应仔细阅读评奖文件和填表说明;填写中,应确保申请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填报申请材料,并上传成果正文、摘要、专报,以及评审鉴定、被政府部门采纳应用的相关证明等,上述文件均须为PDF格式。但是,因成果采纳证明涉密,请通过线下方式按照保密要求报送(一式5份,其中原件一份)。确认无误后,予以提交。提交时间应在规定的申请期内,逾期无效。
3、申请书预审
申报人将申请书提交后,社科处也将在系统内统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上报市评奖办公室。评奖办公室也会进行预审,如申请书内容有不符合评奖有关规定情形,将予以退回。
4、单位签章
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所在单位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评奖系统完成申请书网上签章。
5、申请受理日期
(1)本届评奖正式申报全部网上申请。申请人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2021年11月4日,请申报人务必于2021年11月4日前完成网上的正式申报。逾期申请无法受理。(届时申报系统会自动关闭,无法申报)
(2)成果采纳证明等涉密材料,请通过线下方式按照保密要求报送(一式5份,其中原件一份,密封袋封面上应标明申报人、申报成果等基本信息),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4日下午4时前。
学校社科处申报材料联系人:李冰冰,联系电话:64326318。
(二)其他填报要求
1、研究成果摘要撰写要求
(1)研究成果摘要不仅是对全文进行缩写,还要包括研究成果重要观点、论证、创新点和对策建议等内容,还要列出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和成果完成时间等信息;
(2)字数:约3000字;
(3)申请研究成果奖的,获奖后将汇编出版获奖成果摘要,摘要内容应当可以公开发表。
(4)第一完成人签名同意。
2、友情提示:
(1)请申报人在申报材料通过专家预审后,及时修改并尽早登录申报系统填报,以免在临近系统申报截止之日时,因网速减慢等因素延误申报。
(2)做到学术诚信,严禁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事宜学校社科处联系人:李冰冰、杨宝华,联系电话:64326318,联系地址:行政办公楼701室。
社科处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
3、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沪府办规〔2020〕18号)
4、关于《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的实施细则(沪决咨奖委〔20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