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促进上海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扩大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辐射效应,总结2014年至2020年上海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工作成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开展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紧密结合上海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全面检阅近年来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成果,传承严谨求实的良好学风,推进教育科学的发展和创新,提高教育科研质量,为服务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做出新贡献。
二、评奖范围及成果形式
2014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主要包括:
1.已公开发表和出版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等。
2.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已被国家或上海市级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3.参加评选的成果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工具书、教材、计算机软件等。
4.凡已参加过同级及以上评选并获得认定或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必须是成果作者。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在征得其他署名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2.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3.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4.申报人以第一作者申报的成果限报一项。
四、申报办法
本次优秀成果奖评选采取限额申报,学校将根据指标进行遴选。成果奖评审按照申报成果等级分类开展,申报人必须选择申报成果等级(一等奖或二等奖),提交申报材料后一律不得变更。
五、材料提交及相关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申报人填写的《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见附件1),一式七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1份。
3.参评成果原件1份。
(二)电子版材料
1.各学院部门填写的《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
2.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评审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等)。报送电子材料时,不同申报人的材料应分文件夹存储,并以“成果名称+所在单位+申报人姓名”命名。
(三)相关要求
1.请申请人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交至各学院部门科研秘书处。
2.各学院部门按要求将所有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社科处(行政楼701),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bing021@shnu.edu.cn。
3.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5日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冰冰
联系电话:64326318
社会科学管理处
2021年2月24日
附件:
1.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2.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