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作者:发布时间:2023-05-30浏览次数:2082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已发布《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并就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市社科规划课题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上海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国家和上海工作大局服务。

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事关国家战略和上海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拟定了一批方向性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不建议直接将选题方向作为申报题目)。申请人也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自选题目进行申报。自选课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与按《课题指南》申报课题同等对待。

三、市社科规划课题设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自筹课题三类。其中,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由市社科规划办给予经费资助,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8万元,青年课题每项资助经费6万元。自筹课题从申报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的初评入围课题中择优设立,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参照上述标准自筹研究经费予以资助。

四、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意识和创新导向,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平和上海特色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具有较高的主体性、原创性和学术思想性;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国家和上海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较强的现实性、针对性和决策参考价值。

五、课题申报按学科进行,学科选择参见《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数据代码表》中的学科分类目录。跨学科研究选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主学科进行申报。

六、课题完成时限:基础研究类课题一般为2-3年,应用研究类课题一般为1-2年。现实性、时效性较强的课题原则上不得延期。

七、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受聘于我市社科研究单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青年科研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630日后出生)可以申请青年课题。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自主确定研究团队,但必须征得参与人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市社科规划课题,其中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八、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兼职单位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鼓励社会智库等研究机构参与申报。

九、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社科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市社科规划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在研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社科规划课题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市社科规划课题(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630日之前)。

3.申请人同年度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若申请人申报的本年度国家级项目获得立项资助,所申报的市社科规划课题不再予以立项。

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成果申请多项课题结项。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6.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请市社科规划课题。

7.立项后凡以市社科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或项目资助字样。

十、课题申报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1.市社科规划课题实行网络申报。所需材料从上海哲社办网站(http://www.sh-popss.gov.cn)下载,申请人需登录市社科规划课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个人用户(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系统即可),完成实名认证,补充(更新)个人资料,填写相关申报数据,提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2.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

2)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要求,或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无关的。

3)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4)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处理尚在资格限制期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

5)未按要求进行实名认证,或提交的证件信息与用户注册时不符的。

3.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需对本单位申请人的实名认证信息和课题申报数据进行审核,保证《申请书》数据填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一、申报流程

1.进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点击 “市社科规划课题管理服务平台”,选择“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系统”,点击“注册用户”,自己确定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并牢记,然后在“登录系统”登录,登录后首页右上方须显示本人身份证照片,否则社科处无法进行实名认证;如果往年已经注册,请用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如果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忘记了,可以联系社科处,帮助找回密码。

2.登录后首先选择“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课题申报管理系统”,再点击页面左上方的“课题申报”栏目,选择相应的课题类别,点击其后面的“钢笔型”图标后根据要求录入所有申报数据,其中红颜色字体的数据为必填数据,否则不能“保存资料”,为了节约网上登录时间,大段的文字最好在自己的计算机上打好草稿复制填入。申请书中要求填写的银行户名: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开户银行:农行上海市徐汇区桂林支行;银行账号:033872-08017004511,请自行准确填入,录入结束后点击最后的“保存资料”,完成录入。

3.然后到“课题管理”界面选择“打印”图标,跳出的对话框点击“确定”,再选择“打开”或“保存”,将填写好的自动生成的WORD版本申请书保存到自己的计算机上,并从“视图”中的“页面”形式查看,此自动生成的WORD版本申请书格式上如有不对的地方,还可以稍作修改。

4.如果第一次没有填写完整,或还要修改,请点击“查看修改”图标,再回到原来录入界面进行修改,再“修改申报”保存。注意,一定要在录入完整、准确后再自动生成WORD版本申请书,并点击“修改申报”;

5.等表格确实填写准确、完整后,点击“查看修改 ”图标,再回到原来录入界面,并点击“提交申报”,最终上报申报材料,状态栏显示“机构审核中”图标说明已经提交成功。请注意,一定要“提交申报”,否则申报材料报送不到学校机构用户,无法审核上报。

课题申报从2023615日起至2023629日止,申报人须于629日前完成网上课题数据全部填报工作并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十二、申报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

1.课题申报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629

2.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李正平,电话:64321772E-mailblueking@shnu.edu.cn


社科处

2023530


附件:

1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指

22023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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